化肥厂的地不知道交没交闲置费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最新指示,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出让价20%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化肥厂那块地拍下这么久了,还没动静,ZF也没任何监管。国土部颁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五条指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有涉嫌构成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闲置土地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接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
不知道这个情况我们的镇ZF,市ZF怎么看?
http://vod.mlr.gov.cn/spxw/201206/t20120607_11078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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